快科技2月27日报道,根据“市说新语”公众号的消息,近期,市场监管总局举行了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,重点解读了《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和《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两项新规。
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在会上强调,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秩序,有效打击虚假宣传行为,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市场监管总局计划从今年3月起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。
本次行动将重点严厉打击以下三类违法违规行为:
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宣传行为
无论是卖家、主播还是网红,都不得随意夸大食品功效,严禁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;严禁对非保健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;严禁对食品产地、成分、功能、适用人群等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宣传。
对于发现的虚假宣传行为,将立即进行查处;情节严重的,将关闭账号,吊销许可证照。
二是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
食品广告应传播正确的消费信息和科学的健康知识,不能为追求流量而误导消费者。严禁以专家身份“穿白大褂”背书,或以科研机构、行业协会的名义“撑场面”;严禁食品广告宣称疾病治疗功效,使用“包治百病”等误导性表述来误导消费者。
对于广告内容虚假、误导消费者的,将一律从严处罚;对于广告经营者、发布者明知虚假还帮助“吆喝”“包装”的,将一律从严查处。
三是严厉打击平台机构违法行为
平台不能成为“甩手掌柜”,必须严格把关。
督促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审核责任,严禁对入驻商家“来者不拒”、对信息发布“视而不见”。
重点查处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、资质审核把关不严、监测巡查形同虚设、投诉举报处置不及时等行为。
对于平台放纵虚假宣传、对乱象“捂盖子”的,将一律从严约谈、限期整改;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